自治区粮食局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

22.04.2016  13:18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

根据自治区党委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的统一部署,自治区粮食局积极行动,形成良好的工作开端。

一、局党委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4月18日,自治区粮食局党委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相关文件,专题研究《自治区粮食局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及时下发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年组织机构。成立了自治区粮食局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孙永建同志任组长,局长米尔扎依·杜斯买买提、副局长王卫军、纪委书记丁宣、巡视员闫俭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王卫军同志兼任。

三、积极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年精神。自治区粮食局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启动后,局机关党委立即通知各支部认真学习《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在机关宣传走廊设立了宣传展板。局信息中心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年专栏,同时利用电子大屏及时报道、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年有关信息,形成了良好的学习宣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