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第二届特殊教育论文比赛的通知

11.09.2015  12:11

新教传(2015)27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残联,各地、州、市教育局、残联,各有关高等学校、康复机构、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精神,展示、交流我区特殊教育最新科学研究成果,激发我区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加强我区特殊教育内涵建设,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自治区第二届特殊教育论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一)全区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及随班就读班的教师;

(二)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

(三)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及康复机构、科研单位等从事特殊教育管理和研究的人员。

二、论文参考选题方向

本次比赛,可从以下几方面选题,题目自拟:

1.特殊教育科学发展与改革;

2.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与管理;

3.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

4.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

5. 特殊儿童随班就读;

6. 特殊儿童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

7. 教育康复理论与实践研究;

    8. 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

9. 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应用;

10. 个别化教育;

    11. 特殊教育学校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及教材建设;

12. 特殊儿童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13. 特殊教育教学评价;

14. 特殊教育学校班级管理;

15. 其他。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论文不得抄袭。本次大赛对所有参赛作品采取电子筛查的方式,一经发现有抄袭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参赛论文须为未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参赛者作为第一作者署名的参赛论文原则上不超过一篇。

    (三)论文观点鲜明,论题集中,论述清楚,内容充实,文字规范。论文选题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理论性论文要求视角独特,立意新颖;论证角度新,能运用新材料、新方法,提出新结论或归纳出新方法;结构完整严谨,论证深刻有力,能在科学性基础上有所创新,在独立思考基础上有所借鉴吸收,科学意识强,材料和观点一致。应用性论文(含经验总结)要求所持的指导思想、观点、方法正确先进,对策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调查或实验报告要求结构完整,大体包括题目、前言、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

(四)每篇参赛论文应包括标题、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正文及参考文献。正文以3000-5000字为宜,原则上不超过6000字。引文注释要准确,统一用脚注,参考文献列于文稿最后。正文用小四号仿宋,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用五号宋体,页面用Word默认版式。

(五)参赛者请递交:

1、《自治区第二届特殊教育论文比赛参赛报名表》(见附件),每篇参赛论文填写1份;

2、参赛论文原文1份(原文署作者姓名、单位),用A4纸打印;

3、参赛论文复印件4份(复印件请隐去作者姓名、单位、地址)。本次比赛每篇论文以纸介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送,原稿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保留电子文档。

(六) 参赛论文请在2015年10月22日前寄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徐颖(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邮编:830049)。论文和报名表的电子稿统一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四、奖励办法

自治区组织评委会对参赛论文进行评审,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一)获奖选手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凡获得奖项的论文,均按获得自治区级论文奖项对待,并可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获奖论文将由教育厅联系刊登发表在国家级特殊教育权威杂志。

联系 人:努尔江徐颖

联系电话:0991—7606285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830049

附件:《自治区第二届特殊教育论文比赛参赛报名表

      附件.doc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