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 废止规范性文件30件

24.09.2014  12:09

  9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了解到,科技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该工作已进入最后的总结阶段。

  今年,科技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从1988年至今,科技厅共发布4000余份文件,其中规范性文件76件。按照下位法必须符合上位法的原则,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和废止的相关规定,经过审查公告,决定保留46件,废止30件。

  该清理工作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新措施。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科技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制作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流程图》,使工作更加明确、细化。该工作在第一阶段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第二阶段结合科技工作实际,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文件进行分类清理,形成清理目录;第三阶段征求意见汇总后编制了文件目录,并进行合法性审查;第四阶段在科技厅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反馈;第五阶段系统整理清理结果,形成自查报告,上交有关部门。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科技厅将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止,逐步建立完善清理工作机制,使清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