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和《通知》

03.02.2017  18:12

  自治区科技厅接到自治区安全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文件以来,厅党组高度重视并作出了学习贯彻该《意见》的安排部署。

  科技厅综合治理办公室及时向科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新科办发字〔2017〕1号)文件,要求全厅系统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和《通知》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刻把握理解《意见》和《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营造贯彻落实《意见》和《通知》的良好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开展好该项工作。

  自此,科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迅速组织学习该《意见》和《通知》,并结合各处室各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学习方案,采用研讨会、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学习以继续强化综合治理稳定工作。在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中,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基本原则,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1月12日,自治区科技厅成立了7个由党组成员、副厅长带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组,分别赴科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开展了综合治理安全大检查,对各单位的值班、门卫安保、灭火器、水电暖等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一一检查。并强调,全厅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岗位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落实科技厅综治办安排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力量注重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要对所有的库房,水、电、暖系统,文献资料室、档案室,计算机房、地下室等可能发生隐患的场所全部进行检查,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排除,防患于未然。全厅系统干部职工要增强责任心,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及稳定工作,以确保我厅各项工作有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