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对乌尔禾区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23.07.2016  00:42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对乌尔禾区开展

双随机”抽查工作

按照自治区环境监察“双随机”抽查制度的工作要求,及时掌握自治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对污染源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16年7月19日至20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市环境监察支队一行6人来到乌尔禾区,进行为期2天的环境监察工作。

检查过程中先后对污水处理厂、风城油田作业区的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环保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企业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后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对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效果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检查组现场使用移动执法仪现场执法,及时的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并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给企业负责人,以督促相关问题的整改。

通过随机抽查,加强污染源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遏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环保、高效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