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

04.03.2016  18:57

 

  3月2日,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召开2016年第一次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自治区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旺生主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自治区环保厅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地州市环保局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自治区公检法三部门就各自开展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的情况发言,表示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与会人员研究讨论了《关于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就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做经验交流,在案件取证、证据保全和移送程序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旺生对会议作了总结,指出各地环保部门要对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文件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提出2016年的工作计划,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司法机关的密切合作,通过公检法和环保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加强了公检法各部门与环保部门的交流互动,为今后开展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