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与自治区民政厅、兵团统计局就北屯市待批街道的行政区划赋码问题进行座谈

09.09.2015  10:42

  8月28日,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民政厅、兵团统计局、北屯市统计局举行座谈会,共同研究探讨北屯市待批街道的行政区划赋码问题,国家统计局设计管理司标准处处长杨小刚专程参加座谈会。会议由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秀红主持。自治区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自治区民政厅行政区划地名处、兵团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设计管理处、北屯市统计局的负责人及有关业务人员参加了座谈。
      会上,北屯市统计局负责人介绍了北屯市统计局成立以来开展的统计工作以及没有街道代码对统计工作带来的困难;自治区民政厅行政区划地名处有关人员详细介绍了近几年来我区行政区划的变动情况,并重点介绍了北屯市街道社区的区划情况及划分中存在的问题。据民政厅介绍,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北屯市(自治区直辖县级市)。北屯市成立后,向国家申请4个街道办,但北屯市与阿勒泰市、福海县在土地确权、行政确权上还存在一些争议,因此其乡级、村级行政区划至今未得到自治区民政厅的确认;自治区统计局表示,我区统计用区划代码编制工作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的原则即凡民政部门确认的街道、镇、乡,按照国家标准《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编制。因此,近几年我区统计用区划代码中未反映北屯市及几个新成立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乡级代码。

 

  
      在座谈中,各单位就如何尽快解决北屯市乡级单位行政区划及统计用区划代码编制问题展开了讨论。最后,宋秀红副局长希望自治区民政厅加快督导、解决北屯市行政区划确认工作。设管处要积极做好与民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立刻按照国家统计局编码规则进行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