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培训班在乌鲁木齐举办

01.10.2018  20:42

        9月28日,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培训班在乌鲁木齐举办。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陈宏博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讲话,康复部部长赵雪莲主持开班仪式。

陈宏博指出,《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是我国残疾人康复领域的第一个专项制度文件,标志着我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从项目式运作到制度化保障的转变,具有里程碑意义。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有利于改善残疾儿童家庭贫困状况,有利于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全区各级残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陈宏博强调,各级残联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精神,全面、准确把握相关制度要求,周密部署,同时结合本地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思考、探讨交流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更加切合本地实际,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最重要的是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受益。

陈宏博要求,各级残联要以此次培训班为契机,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让残疾儿童家庭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财政、民政、卫计、教育、扶贫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提高康复服务水平,让这项呵护残疾儿童的政策切实取得实效。

培训班上,康复部部长赵雪莲、副部长朱禾、主任科员靳中坚分别对《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讨论稿)》、《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准入标准(讨论稿)》、《自治区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进行了专题培训和部署。辅具中心副主任纪勇对全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作了重点讲解和安排,朱禾副部长宣读了《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情况通报》。

各地(州、市)、县(市、区)残联分管康复工作的领导和承担康复工作的主要负责同志共120余人参加培训。

(康复部靳中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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