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开局良好
民族团结是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的基础条件和根本保障。自治区林业厅一贯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今年 3月28日,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后,林业厅及时召开厅系统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林业厅实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林业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同时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年、庆祝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等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导。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开局良好,有序推进。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的领导,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取得实效,林业厅成立由厅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厅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治部(机关党委),下设综合组、宣传组、保障组,办公室主任由厅政治部主任兼任。同时,在厅主要领导关心指示下,抽调10名熟悉相关工作、业务素质较好的骨干人员充实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办公室力量,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扎实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谋划,周密部署
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结束后,林业厅党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并决定召开动员大会。经过精心筹备,于4月26日隆重召开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林业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驻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深刻阐述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增强责任意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融入到林业生产、教学、管理、科研等各方面,融入到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中,切实做民族团结的带头人和引领者,努力营造反对民族分裂、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浓厚舆论氛围,进一步促进林区和谐稳定,推进我区林业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不断开创各民族干部职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会议还对厅机关、厅直属各单位开展好此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动员大会取得预期效果,与会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林业厅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林业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开展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并注重工作统筹,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与近期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年、庆祝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互相融合、互相促进,内容全面,具有可操作性,既有学的要求,也有做的安排,又有林业队伍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部署,通过方案的实施,将努力实现林业厅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见人、见事、见成效。
三是细化活动内容。为扎实有效推动工作,林业厅制定了月工作推进计划,进一步细化学习、活动内容,将《党章》等57项学习专题,将培训、慰问等33项活动内容科学分列到每月,使4月-12月份每月有4-8项学习内容,2-7项活动内容,做到月月有学习,月月有行动。近期我们将派出指导检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阶段学习、活动跟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有成效。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为做好宣传发动,营造人人讲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在机关显著位置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年宣传专栏,并已编发简报3期,效果明显。下一步林业厅还将利用夜校、道德讲堂、民族团结进步年、纪律教育年与“两学一做”培训班、“访惠聚”活动和集中整治工作等载体适时开展有关活动,增进各族干部职工对党的民族政策等内容的学习理解,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
林业厅民族团结进步年四月份工作已圆满完成,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厅党委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努力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民族政策水平和民族团结意识,积极促进团结进步;二是宣传动员到位。通过召开动员大会,设立专项宣传栏等措施,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牢牢树立起民族团结进步意识,突出了林业工作要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服务民生、服务百姓,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皆知。三是组织落实到位。工作机构由厅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部门单位相互配合联动,设置合理,工作顺畅;同时设立督查组,定期督导,严抓落实,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朱跃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