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自治区机采棉作业现场及经验交流会议的通知
新农机办发〔2014〕50 号
各有关地、州、市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推进自治区棉花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步伐。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博州召开“2014年自治区机采棉现场及经验交流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现场观摩棉花机械化采收及相关机械作业;参观棉花生产机械;参观棉花加工企业;开展机采棉经验交流;讨论《加快实现我区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方案》和《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规范》。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4年9月28日至29日,9月27日报到。
报到地点:博乐市楚天大洒店(博乐市天山路11号)
总台电话:0909-2276188 祝经理:18997766393
博州农机推广站联系人:韩用兵 13565512098
三、参会代表
各棉花主产地(州)农机局主管领导及推广站长各1人,各有关棉花主产县市农机局及推广站主要领导或技术人员各1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请博州、昌吉州、塔城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安排有关典型县市或以地州为单位准备典型材料于9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进行会议交流。
(二)各地(州)农机局于9月20日前将《加快实现我区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方案》的落实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及建议和基本情况调查表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与会议上进行讨论。
(三)请各地(州、市)农机局于9月23日前将本地(州、市)参会人员回执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至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
(四)根据《自治区本级会议费管理暂办法有关》规定,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报名,切勿超员。会议代表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随行车辆驾驶人员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张友腾 联系电话:0991-4313306
刘 晨 0991-4331141
传 真:0991-4326134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 点击打开链接 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参会回执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