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再上台阶
2018年11月27日至29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计整改工作获得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委员们一致认为,报告全面反映了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今年持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整改措施到位,整改率持续提升,屡查屡犯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整改成效明显,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民生政策落地生根、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反腐倡廉、更好服务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就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促进整改结果公开、强化问责力度等提出了建议。
委员们指出,今年的审计整改效果好。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自治区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全面部署整改工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机制,全面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落实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目标和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地(州)、县(市)按照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带头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人大监督持续发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在加强财政监督中借助审计力量、运用审计成果,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及时听取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并组织对部分地县和厅局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查,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效。三是合力督查更加有效。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坚持实行“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账销号机制,建立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督查、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机制和常态化督察督办机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严肃整改问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惩戒警示作用更加明显。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审计厅分别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对接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对接办法》,共同建立“信息互通、力量互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工作新机制,强化工作协作配合和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形成强高压、长震慑的态势。一批问题线索被移送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处理,有关责任人受到开除党籍或撤职、党内(或行政)警告、降职调岗等党纪、政纪处分,公开曝光查结的典型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增强了审计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