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汤士华等6位同志获得自治区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6.02.2016  18:5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5新职称办〔2016〕45号

 

关于批准汤士华等6位同志获得自治区文物博物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

根据自治区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汤士华等6位同志自2015年12月26日起,获得自治区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6年2月5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文物博物专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研究馆员(3人)

(一)吐鲁番市(1人)

市文物管理局:汤士华

(二)自治区文化厅(2人)

新疆龟兹研究院:苗利辉、台来提·乌布力

二、副研究馆员(3人)

(一)自治区文化厅(3人)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阿里甫江·尼亚孜、胡望林、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