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视察米东区

20.05.2015  14:02
  5月19日,自治区政协视察组一行来米东区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

  近年来,米东区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成立了区长任主任,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在2014年全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区政府与乡镇、街道及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下发了《米东区生态建设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工作方案。自2011年开始,我区每年设立100万元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减排及发展循环经济,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视察过程中,视察组先后来到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等地,视察组对米东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米东区环保工作和生态建设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在米东区北部北沙窝视察过程中,视察组了解到农六师102团部分企业的工业废水顺着排碱渠流进北沙窝,至红柳、梭梭等沙漠植物死亡,视察组表示,调研结束后将向自治区政府提交相关议案。

  米东区政协主席安尼瓦尔·买买提,区委常委梁拥国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