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
12日下午,自治区政协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会议。
据了解,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985件,经审查立案809件。其中交政府系统办理的提案共768件,占立案总数的95.4%,分别移交10个地州市、59个部门和单位办理。截至9月30日,自治区政府系统实际办理提案答复函1018件,答复率99.8%。在实际办理答复函中,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17件,占实际办理总数的21.3%,比去年同期有所提高;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620件,占实际办理总数的60.9%,比去年同期有所降低;提案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留到以后解决或留做参考的181件,占实际办理总数的17.8%,比去年同期略有降低。
会议指出,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一个大平台,政协委员运用提案在这个平台上履职是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形式和抓手,要不断拓宽政协提案工作的渠道,拓展提案办理协商的平台,扩大政协提案的社会影响。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中办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政协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区各族各界政协委员、各党派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推动新疆更好更快发展积极建言履职。要提升政协履职能力,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运用政协提案更好地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言献策。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努力提高提案工作整体质量。会议强调,政协提案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协提案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积极通过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委员以提案形式反映自治区需请中央和国务院关注和给予解决的问题及重大工程项目,为加快新疆的发展献计出力。要按照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工作。我区各族各界政协委员、各党派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变化变革、创新提案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再上新台阶,凝聚各方面的力量,推进我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晏良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