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李宁等42位同志获得自治区工程系列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10.01.2017  07: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7〕23号

 

关于批准李宁等42位同志获得自治区

工程系列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工程系列测绘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李宁等42位同志自2016年12月26日起,获得自治区工程系列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工程系列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7年1月6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伊犁州(1人)

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李宁

二、昌吉州(5人)

新疆昌吉方汇水电设计有限公司:郭晓雷、赫晓强

新疆通艺市政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杨聪、吕俊岭、田建军

三、乌鲁木齐市(11人)

市城市勘察测绘院(乌鲁木齐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李宝明、宋中文、孙林军、岳成兴、严萍

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肖春华、刘勇、郑伟

新疆疆海测绘院:李春山

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唐剑忠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刘志华

四、巴州(2人)

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崔志琳、胡敬红

五、克州(1人)

州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赵军锋

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5人)

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李雄春、龚丽春、文艳、梁新军

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田晶晶

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1人)

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马刚

八、自治区水利厅(2人)

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杨立晋、周宏

九、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5人)

第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郭伟伟、高珊

第三地质大队:胡小峰

第九地质大队:刘宗安

测绘大队:农肖肖

十、自治区测绘局(9人)

第一测绘院:白峰、崔彦江、包瑞萍

第二测绘院:马荣荣、王娟、宋辉、古扎丽努尔·加马勒、沈东兵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