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孙宝平等12位同志获得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7.10.2015  17: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5〕87号

 

关于批准孙宝平等12位同志获得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

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孙宝平等12位同志自2015年8月18日起,获得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审计系列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伊犁州(2人)

州审计局:孙宝平

奎屯市审计局:贾素海

二、克拉玛依市(1人)

市广盛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宋雪萍

三、乌鲁木齐市(1人)

市审计局:周蓉

四、博州(1人)

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华芳

五、巴州(1人)

新疆南天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肖莉

六、自治区审计厅(2人)

经责审计一处:刘利

自治区审计干部培训中心:房海涛

七、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1人)

红雁池电厂:韩廷辉

八、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人):胡杰、周红革

九、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人)

自治区胸科医院: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