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刘影等21位同志获得自治区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5.11.2015  14: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5〕95号

 

 

  关于批准刘影等21位同志获得自治区实验技术系列高级

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自治区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刘影等21位同志自2015年9月22日起,获得自治区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实验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伊犁州

伊犁师范学院:刘影

二、喀什地区

地区卫生学校:买买提艾孜木·阿吉

三、巴州

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田彦法

四、新疆大学

建筑工程学院:齐典伟

化学化工学院:买里克扎提·买合木提

五、新疆医科大学

医学工程技术学院:田军、孙静

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张杰

六、新疆农业大学

林园学院:陈虹

计算机学院:张婧婧

农学院:张新

七、新疆师范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于非

八、新疆工程学院

化工系:马燕

九、自治区卫生厅

自治区人民医院

高血压诊断治疗研究中心和高血压研究所:洪静

十、自治区畜牧厅

新疆畜牧科学院:宫平、田聪、唐森、王承敏

十一、自治区科技厅

新疆分析测试研究院:文娜、杨飞

十二、新疆农业科学院

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刘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