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粮集团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
14.11.2016 13:33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1月9日,新粮集团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
会上,纪委书记王之桥领学了《实施办法》共六章三十四条。他指出,《实施办法》在遵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基础上,紧扣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细化失职失责情形,开列“负面清单”,规范问责程序,成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实施办法》一是突出新疆特点,结合新疆各项工作实际,归纳问责情形,形成开展问责工作的基本依据。二是突出党规特色,对问责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申诉、报告、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结果运用作出细化规定,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并根据中央关于问责工作的要求,将责任分解到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和各级党组织,体现了权责一致原则和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了党的问责工作制及党的领导干部勇于担当的职责使命、应该承担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学习,我们要以条例为准绳,提高认识,自我反省,加强监督,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各级党委政府政策精神的能力。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加强党的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杜绝侥幸心里,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从细处着手,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为实现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努力。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4.11.2016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