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景刚在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3月30日)
同志们:
今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6号文件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进入了实质性推进阶段。3月1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中发6号文件精神,对全面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进行安排部署。会后,自治区人民政府钱智副主席专门听取了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新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政府理清工作思路、各相关部门正确定位、明确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各项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敢于担当的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我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决策部署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是党中央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实践。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全国“两会”一结束,国务院紧接着召开了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快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了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机制,推进政事企分开,解决好基本民生,转变发展方式等四项重点任务。从落实地方责任,强化部门协调,注重试点先行,加强督导检查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国家林业局领导参加会议并作了大会发言,明确定位和分工,全力支持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此次会议的召开,从国家层面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作了总要求,为全国深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会议的主要精神体现在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中:
(一)深刻阐述了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汪洋副总理指出,深化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是更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生态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的迫切需要,是改善林区民生、共享发展成果的迫切需要,是破解长期以来制约林场林区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战略性和根本性举措,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深化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二)进一步明确了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汪洋副总理强调,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要坚持“围绕一个导向,守住两条底线,建立三大体制”来展开。围绕一个导向,就是将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的主要功能和基本职能,作为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守住两条底线,就是把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放在首要位置、把改善民生作为基本前提,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区民生持续改善。建立三大体制,就是要加快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因地制宜推进政、事、企分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起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业新体制。
一要着力健全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和监管体制。 要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原则,加快建立精简高效的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机构,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方式,加快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强化装备能力建设,提高管护效率。要理顺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明确中央和地方森林资源监管责任和职能分工,落实国有森林资源所有者职责,完善绩效管理和考核机制,让各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要着力推进政、事、企分开。 汪洋副总理指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政、事、企不分,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已成为制约森林资源保护和企业发展的“包袱”。要因地制宜推进政企分开,对具备条件的地区,把企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一步到位全部剥离出去,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实施,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促进政事分开。要完善国有林场内部管理机制,创新林业生产组织方式,严格实行“收支两线管理”,推动事企分开。要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能,让国有林场集中精力保生态、轻装上阵谋发展。
三要着力解决好基本民生问题。 汪洋副总理指出,只有先解决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才能解决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问题。要按照“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富余职工,适当提高天然林管护费用、公益林建设补助标准,加大对森林管护、人工造林和森林改造培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森林旅游、特色种养、对外合作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促进职工就业转岗增收。将管护站点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将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加快林业棚户区改造,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解决林场林区的安居问题。
四要着力转变发展方式。 汪洋副总理强调,促进森林资源逐步恢复和稳定增长,改变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经济社会落后面貌,根本出路在于转变发展方式、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要顺应社会对生态产品需求增长的新趋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发展理念,立足发挥绿色资源优势,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替代产业、接续产业,积极引入新的技术、新的业态、新的商业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顺应增强生态保障能力的新要求,更加注重森林资源培育质量,加快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装备,提升育苗、造林、抚育、防火等林业发展全过程的质量和效率。
(三)切实抓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落实工作。 汪洋副总理指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涉及林业职工切身利益和生态安全,必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一要明确方案,落实责任。 各地要按照负总责和负全责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改革举措和森林资源保护责任。
二要加强协作,共促发展。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综合工程,贯彻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通过加强各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改革。汪洋副总理要求,落实中央关于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文件,需要多部门共同行动。发展改革、林业、编制、财政、人社、交通、住建、金融等部门在推进改革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发展的合力。会上,国家发改委表示,加大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国家财政部将增加安排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补助支出,适当提高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费补助标准以及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探索分类解决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历史性债务问题的有效途径,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发展减轻包袱。
三要加强督导,认真检查。 根据中发6号文件要求,国有林场改革要确保在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林业部门务必要立足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敢于担当,在林场林区改革中坚持速度服从质量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力争达到改革质量与效率的双赢。要对改革进展进行全面督查,加快建立各级改革督查机制,研究制定各级改革评估验收办法,逐地评估验收改革结果,及时发现和纠正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改革工作有目标,任务完成有监督。
中发6号文件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吹响了全面深化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号角。希望全区各级林业部门党委(党组)和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反复研读中发6号文件,全面、深刻、准确把握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敢于担当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为促进我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建设发展、确保我区生态安全、进一步改善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二、正确把握我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发展现状,有序有效有力推进改革
目前,我区现有107个国有林场,主要分布在13个地州(市)的69个县(市)境内,其中自治区直属25个,地州直属17个,其余65个为县(市)所属。共有职工18158人。林场经营总面积2.2亿亩,林业用地面积为1.2亿亩,其中有林地3600万亩,活立木蓄积2.96亿立方米。多年来,全区国有林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扎根深山老林,默默奉献,为维护新疆森林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区当前国有林场改革发展遇到的困难, 一是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僵化,投入渠道不畅。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主要承担保护培育森林资源任务,虽为事业单位却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自收自支,“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事不企”,没有明确的支持政策和稳定的公共财政投资渠道。 二是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功能定位不清,国有林区产权虚置,森林的结构和质量长期在低层次徘徊。政事企不分,林区产业结构单一、经济转型困难。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非法侵占、蚕食国有林地的现象明显增多,毁林毁湿开垦的问题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区生态安全。 三是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严重滞后。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经济实力弱、底子薄,国家和自治区近年来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基础设施投入少,加之多项惠农政策未能覆盖到国有林杨和国有林区,林业职工收入低,就业、住房、子女上学等问题突出,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不仅与城市相比有很大差距,有的甚至不如农村。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近年来,自治区林业厅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我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发展,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多次向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作专题汇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2012年以来先后完成了自治区直属25个国有林场、地州市所属天保工程区14个国有林场由企业转事业的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区107个国有林场已有83个转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通过改制,使我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加快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由于体制机制的障碍,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推进。
中发6号文件和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我们高起点推进全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深化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重大意义,努力走出一条资源增长、生态良好、职工增收、林区和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明确任务,切实抓好当前重点工作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是一场涉及政府、企事业、职工三者利益的深刻变革,关系林业长远发展,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区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明确改革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一要汇报好会议精神。 中发6号文件和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我们抓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指明了方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各级主管林业工作的领导和林业部门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人民政府汇报中发6号文件、国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此次会议精神,把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纳入当地党委、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推进改革。
二要广泛学习宣传。 做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对于确保我区“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坚守生态红线、保证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开辟学习专栏、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发6号文件和国家、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让每一位林业干部职工掌握文件精神、了解熟悉政策,不断激发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热情,形成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部署,自治区林业厅已经成立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也要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抓好抓实改革各项工作。
四要抓紧做好摸底工作。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厘定森林资源总量入手,搞清家底后再启动改革”的要求,全面摸清林区森林资源、人员物资的家底,摸清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在体制机制、政策执行等方面的状况。要客观全面、认真负责地查找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提出解决的建议。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要依据管辖权限,汇总所属林场摸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8日前报送自治区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
五要扎实做好专项调研。 调研论证是做好改革实施方案的前提,也是推动改革工作的有效途径。自治区将于近期全面启动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专项调研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中发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扎进做好专项调研各项准备工作。要尽快确定本地区调研主题,形成调研工作方案,先行组织开展前期调研论证,梳理调研成果。
六要精心编制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实施方案是改革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实施指南。按照钱智副主席的要求,自治区将于5月底前出台新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发6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改革实施方案,精心制定本级改革实施方案。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明确改革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确保改革方向不走偏、不走样。各地州市改革方案须由自治区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七要 全面落实政策措施。 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各级林业部门要密切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调,从财政投入、金融政策、人员编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形成改革的强大合力。探索优化改革的新思路,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投资计划。通过加大引入惠农政策,不断拓宽资金渠道,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提供充实的物质保障。协调有关部门把林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该承担的职能承担好,让林区职工群众真正从改革中获益,共享改革成果。
八 要严格责任追究机制。 落实分层管理,加强责任督查。要把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在编制、预算、政策等重点难点问题上承担主体责任,做到林场公益性质明确到位、事业编制落实到位、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到位,对改革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失职行为一律严肃查处,确保改革过程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同志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和真抓实干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作为新常态下林业改革的首要任务,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努力开创新时期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