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启动机关、基层年轻干部双向培养选派工作

28.08.2015  14:18

    天山网讯(记者温丽娜报道)记者从8月27日召开的自治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部署会上获悉:自治区启动机关、基层年轻干部双向培养选派工作,分别从基层选调200名干部到自治区区级机关工作,从自治区部门单位选派60名干部到地州市、县市区任职,推动形成有上有下的干部培养选拔良性循环机制。

    选调基层干部到自治区区级机关工作、选派区级机关优秀干部到地县任职,都是面向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树立“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畅通优秀干部上升通道,优化机关和基层干部队伍来源经历结构,改进各级机关工作作风。2010年以来,自治区累计从基层选拔1661名干部到区级机关任职,从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机关选派56名干部到乡镇担任党政正职。

    据了解,今年选调基层干部以少数民族干部为主,职级以正科级为主,其中选调10名左右正县级干部担任处长,选调30名左右地直部门、县市领导班子副职和任职3年以上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担任副处长,其余为科级及以下干部。要求各部门单位重点安排到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综合业务岗位。没有配备处级少数民族干部的机关,是今年选调工作的重点。选调工作11月底前完成。

    从自治区部门单位选派到地州市、县市区任职的干部,要求是具有一定基层经历的优秀副厅级、正处级和副处级年轻干部,其中副处级或相当层次职务干部30名、正处级或相当层次职务干部20名、副厅级或相当层次职务干部10名。主要采取组织推荐方式,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到地州市、县市区领导班子。选派干部10月1日前全部到岗工作。

    自治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把关作用,及时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给予及时有力的支持。组织(人事)部门要履行好具体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严明纪律、严密程序,切实把好每道关口,确保推荐的人选政治过硬、素质优良,形成良好导向,真正把优秀干部选拔出来,高质量完成好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