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改委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教育收费关系千家万户,教育收费的检查工作一直是全区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继续深入治理全区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合理配置优势教育资源,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长期以来,全区各级发展改革委多次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不断加强对教育收费的检查和查处力度,使教育收费投诉举报大为减少,有效遏制了教育违规收费行为。
为巩固近几年来教育收费检查成果,2015年自治区发改委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区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出动检查小组207个,参与检查人员586余人次,检查各级各类教育收费单位2260个。
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学前教育。部分公办幼儿园和学校违反规定收取押金,收取与入校(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款;二、中小学校。个别中小学校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擅自向学生收取“校卡费”、“军训费” “测试卷费”、“班费”、“成长档案费”、代收水费等费用;个别公办高中的计划外学生“三限”政策执行不到位;超标准收取高中计划内、外学生学费标准;继续收取国家已明令取消的补课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不规范、公示内容不全。三、高等院校。部分高校在为学生首次办理校卡、饭卡、借书证、团员证、毕业证时收取工本费,违规向大中专学生收取辅导费;民办学校收费公示欠缺,有的学校未做到收费公示固定化、长期化以及动态更新。
截至目前,全区发改系统已检查出违规收费单位17家,查出违规收费金额454余万元。对于检查出来的乱收费问题,我们将依照国家和我区现行收费政策,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有关单位对违法收费金额限期予以清退,无法清退或逾期未退的收缴财政。目前对查出的违规收费案件正在处理之中。
今后,我区各级发改委将继续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工作重心,加大对价格政策的宣传,充分借助全国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受理举报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欢迎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共同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