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4年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01.01.2015  02:55

2014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从加快立法进程、加强法制宣传、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方面入手,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不断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着力加强立法工作,积极推进立法进程。积极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立法调研论证前期准备工作;报送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监察办法》等3件2015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项目。

二是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依法行政构建牢固的思想基础。制定并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2014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和全委干部大会,分别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疆”重要精神,委主要领导就学习、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举办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专题培训班和全区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建设视频培训班;积极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第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和2014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不断增强全委公职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是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取消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际招标国内中标机电设备进口零部件免征关税审核”和“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管理”事项;下放了“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审批”、“保安服务收费标准审批”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等9类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将“灾后重建项目”等3类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公布了我委第一批权力清单(5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的指导意见》;在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增加了“行政权力”子栏目,并增设了“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和“简政放权”三个二级子栏目,公开了我委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措和行政权力信息;对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9大项,其中:拟调整为行政许可的事项2项;拟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7项;拟下放的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子项3项。

四是着力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2014年以来,对本委制定的5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报送了54件规范性文件备案;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2013年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685件,其中: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92件,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893件,清理结果已在我委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制定和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开展了全系统行政执法情况的总结、分析、统计工作;加大了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审核力度,凡由执法处室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都要事先经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和会签后,再送委领导审签。

2015年,我委有信心更有决心,辛勤努力,与时俱进,尽快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力求在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