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9月27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巴州人大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乃依木·亚森强调,这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就网络安全管理作出制度性安排,突出了坚持党的领导,明确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指出了如何保障和促进网络安全,明确了违反本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又一重要实践,对于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审议通过的《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对通信设施的规划建设、共建共享、平等服务、电磁辐射、设施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新修订的《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着力在科研推广、质量保障、社会化服务、扶持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自治区各级地方国家机关要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好这3部地方性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管理,把法规明确的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乃依木·亚森指出,现在距离年底还有三个月时间,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一如既往、善始善终,聚焦总目标,落实“组合拳”,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抓好常委会年度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抓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筹备工作,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任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约尔古丽·加帕尔、张博、里加提·苏里堂、马宁·再尼勒、伊那木·乃斯尔丁,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赵冲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