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

31.03.2017  09:17

29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昌吉回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克拉玛依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吐鲁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都—孔雀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乃依木?亚森说,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明确了极端化的界定、表现,指出了如何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等,强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违反条例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为提高去极端化工作能力和水平、遏制和消除极端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乃依木?亚森指出,本次会议专门安排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我们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结合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进行深入学习,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

乃依木?亚森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聚焦总目标,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在闭幕会后,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邀请,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教育工委书记李鹏新做了《学习总目标 聚焦总目标 落实总目标》的专题报告。他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摆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重要位置,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确定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丰富和发展了当中要的治疆方略,为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各项工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精神动力。要学习总目标,深刻领会党中央治疆方略的核心要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领会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真正用总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落实总目标,确保党中央治疆方略在新疆落地生根,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强化抓落实、务实见成效、开创新局面”的要求,在学讲话、转作风、抓落实上下真功夫、下苦功夫,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钱智、马明成、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张博、里加提?苏里堂、马宁?再尼勒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记者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