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3月23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召开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会上讨论并通过了《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会议确定,到2020年,科技促进经济内生增长和引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大幅提升,科技增进民生福祉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将显著增强,新疆总体创新水平全面提升,进入全国创新型省区行列。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发布实施。
《规划》编制始于2014年,历经前期研究阶段、规划文本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进一步修改阶段等四个阶段,历时两年。
《规划》包括背景与趋势、思路与目标、重点任务、重大行动、体制机制改革、保障体系六大板块,正文约2.1万字,共有11个专栏。
《规划》贯穿 “一条主线”。 科技创新要始终坚定不移地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总目标,坚持以总目标统领科技创新工作这一主线,按照“深化改革、自主创新、重点突破、加速转化、驱动发展”的总体思路来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 坚持“双轮驱动”。 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协同发力。 落实“三大保障”。 在科技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创新环境营造三个方面,采取实质性举措加大保障力度,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强化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营造支持、保护和崇尚创新的良好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突出“四个着力”。 着力提升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平台;着力实施科技维稳、科技惠民和科技精准扶贫攻坚三大专项行动;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转化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着力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建设好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全面提升新疆科技创新水平。 做到“五个面向”。 面向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求,持续增强科技维护稳定的能力;面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求,持续增强科技惠民的能力;面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求,持续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载体的能力;面向全面打赢脱贫攻坚的需求,持续增强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能力;面向建设美丽新疆的需求,持续增强科技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
自治区“十三五”创新发展规划在内容上既与国家《规划》主要内容相一致,又突出新疆特殊需求,紧扣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科技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对创新全过程进行规划,部署了科技支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五大重点任务,十项重大科技专项,七大改革任务和六大保障措施,规划了“十三五”创新型新疆建设的宏伟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