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11.10.2017  00:4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文件 新人社发〔2017〕64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

实施办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中心支行:

为推进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和《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制定《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马建云 联系电话:0991-3689675

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董文 联系电话:0991-2359927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联系人:苏枫 联系电话:0991-2373184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2017年10月6日

 

附件: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doc (下载)

新疆扩大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群
原标题:我区扩大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群 记者从人民网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在科博会展风采
      本报乌鲁木齐6月12日讯(记者赵悦)1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获悉,9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十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简称科博会)丝路创新发展交流会上,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现场签约2个项目,金额高达50亿元,占到新疆代表团签约总额102.招商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