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局、农机标委会关于农机行业落实标准化改革团体标准试点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01.03.2016 12:10
本文来源: 农机网
新农机办发〔2016〕15号
自治区农机学会、自治区农机产业技术联盟、自治区农机流通学会,各有关农机科研院所、生产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自治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行动计划(2015—2016年)》(新政办发〔2015〕150号)中关于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的安排,自治区农机标委会将会同自治区农机学会等单位共同开展农机行业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为落实该行动计划,结合农机行业特点,制定了《自治区农机局、农机标委会关于农机行业落实标准化改革团体标准试点任务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注意收集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
附件:《自治区农机局、农机标委会关于农机行业落实标准化改革团体标准试点任务的实施意见》 附件(2016.3.1).doc
2016年2月29日
本文来源: 农机网
01.03.2016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