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特克斯县2014年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办农水【2014】13号核准,由伊州财农【2014】82号文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特克斯县水利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区建设范围位于特克斯县军马场,建设面积5000亩,划分为2个喷灌系统,1号系统:2770亩、2号系统:2230亩。灌水器采用移动式铝合金地面支管和自动喷头。主要工程量为:铺设地埋UPVC管ф315mm长6023m、ф200mm长17389、ф90mm(出水桩)长3769m;ф65mm铝合金管26880m;铝合金ф33mm喷头1494个;成品闸阀井(树脂材料)18座、成品排水井(树脂材料)15座、成品渗水井(树脂材料)92座。2.2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2015年 4月 20日至2015年6月20 日(总工期62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
3.2所采购的管材及设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生产企业须是新水农牧函[2014]13号文《关于印发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节水产品认证企业目录的通知》中入围企业。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5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 提供检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招标人查询)。
5 、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3日至2015年1月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www.xjslt.gov.cn 。
5.2投标保证金: 10万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
6、 本工程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3日上午10:30时,地点为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厅网、伊犁州水利局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特克斯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 系 人:游灵霞
联系 电 话: 1331972885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金霞 汪新利
联 系 电 话 :0999-8039929 13699969312
1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伊犁州水利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 0999-8021225
特克斯县水利管理总站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