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5月24日召开
(记者王娜报道)5月1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3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5月24日至27日在乌鲁木齐市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及安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审议《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修改稿)》《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草案)》,审查有关自治州、市、自治县关于提请批准《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吉木乃县萨吾尔山冰川水资源管理条例》《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水资源保护条例》《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锡伯语言文字保护条例》的议案,审议《关于确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关于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关于喀什市、疏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关于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关于接受景海燕、古力扎尔·阿布都热合曼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自治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2014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强化实施科技兴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执法检查报告》《自治区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报告》《2015年天山环保行活动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区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以上报告将书面印发本次常委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