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8次主任会议

28.05.2017  07:21
  26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8次主任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各项议题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对《关于坚决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的决议(草案)》的审议情况、《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说明、《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情况、《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审议情况和《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审议情况,决定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将以上决议、条例提请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和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昌吉回族自治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制定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程序规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条例》等5个提请审查的法规议案的审查情况;听取了组成人员对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议案的审议情况;听取了组成人员对自治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的审议情况,决定将以上条例、议案、报告提请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组成人员对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电话和互联网用户真实身份登记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情况、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对检查《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和对自治区防沙治沙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视察报告的审议情况,决定将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进行整理,按程序转政府研究处理。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 钱智、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张博、伊那木·乃斯尔丁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赵冲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