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2次主任会议

30.03.2016  21:21

30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2次主任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各项议题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审议《自治区实施〈煤炭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情况,决定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审议《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情况,鉴于此办法是首次提请审议,需作进一步调研论证并提出草案修改稿,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审议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鲁木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决定》《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审批监督规定》的两个法规案的审查和关于批准这两个法规的决定草案的情况,对《关于确定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情况,审议《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重新确定阿拉尔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人事任免议案等情况,决定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组成人员审议《2016年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1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关于批准这两个议案的决议草案的审议审查情况,决定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马明成、董新光、张博、马宁·再尼勒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田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