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
本报乌鲁木齐1月12日讯 记者冯瑾报道:根据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1月1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召开2014年度民主生活会,围绕“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主题,对照“三严三实”和“七个有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永明代表常委会党组作对照检查。常委会党组成员围绕会议主题逐一作了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开门见山,剖析原因触及灵魂,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整改措施方向明确。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要善于学习、加强学习、不断学习,带头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习常态化。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法律的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职的能力。努力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及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牢固树立“中央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就是我们的行动”的思想,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及时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会议要求,要以法治新疆建设为己任,进一步提高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各项任务,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自治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坚持把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严格纪律、推进工作规范化。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项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为民用权、秉公办事,使人大机关成为廉政建设的表率。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到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