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 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9.11.2016  00:32

11月18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传达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中共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从严治党、怎么样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问题。《准则》和《条例》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中、扛在肩上,实现党内监督经常化长效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抓手。我们要学深悟透《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是在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关键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陈全国书记在九届一次常委会上提出的“十个坚持”,既是对新一届自治区党委领导班子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自治区各大领导班子以及广大党员干部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工作指导性。

会议强调,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及陈全国书记在九届一次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引导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要组织集中辅导,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要坚持边学边改,认真查找不足,引导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准则》和《条例》贯彻到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方面面,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总目标,真正把管党治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落实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工作、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中去,在落实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主体责任上体现全面从严,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永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约尔古丽·加帕尔、张博、里加提·苏里堂、马宁·再尼勒、伊那木·乃斯尔丁,列席会议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新光在会上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 (赵志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