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附件1:
2013 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
概况及决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区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综合管理外国专家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疆工作或定居政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
13、受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信访维稳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二)机构设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研究处、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军官转业安置处、职业能力建设处、转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医疗生育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办公室、劳动监察处、外国专家局、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二、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自治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把践行群众路线同推动事业发展相结合,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各项计划目标顺利完成。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含兵团),全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8万人(含兵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5万人(含兵团),全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80万人次(不含兵团),2013年底,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3.4%,完成控制在4%以内的计划目标。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二是社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经办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665万人,全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达326.04万、650.34万、218.52万、239.87万和230.22万。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582.71万。发放社保卡310万张。三是全面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实施天山英才工程、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工程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突出抓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出国(境)培训管理,提升出国(境)培训质量和效益。四是公务员考录、培训、考核、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不断加强,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全面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五是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序进行,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六是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93.4 %,劳动保障监察的主动预防和及时查处功能显著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不断加强,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三、2013年度收支情况
2013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决算收入总额为43326.7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为18363.2万元,教育13543.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399.41万元,医疗卫生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28.56万元,占总收入的66.5%,较上年减少了6%;事业收入2422.35万元,占总收入的5.6%,较上年增加了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01万元,占总收入的1.8%,较上年减少了43.6 %;其他收入11274.83万元,占总收入的26%,较上年增加了67.8 %。
2013年决算支出总额52355.64万元,是全年收入的121%,支出大于收入21%,主要由上年结余安排支出。决算支出总额中财政拨款支出31438.33万元。
2013年基本支出1574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392.55万元,占财政拨款额的39%,比2012年增加了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人才服务管理、人事考试、公务员管理、铁路学校校舍建设及设备购置、职业技能鉴定、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方面。
2013年项目支出3603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045.78万元,占财政拨款额的61%,比2012年降低了1%。主要用于以下几项支出: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0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741.2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人事考试考务管理、人才服务、公务员管理、人事争议仲裁等。2、用于教育(类)支出7551.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28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厅属两所铁路学校中专、技校教育、技能大赛、师资培训、招生就业等。3、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965.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关系和维权、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等。4、医疗卫生5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主要是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等方面支出。
2013年经营支出578.23万元,主要是职业介绍、干部疗养医疗支出等。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决算包括:自治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决算、所属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决算等。
纳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
1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级 | ||
2 | 自治区技工教师进修学校 | ||
3 | 自治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 ||
4 |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
5 | 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 | ||
6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 | ||
7 | 新疆铁路高级技术学校 | ||
8 | 自治区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 ||
9 | 自治区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 | ||
10 |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 ||
11 | 自治区干部疗养院 | ||
12 | 自治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中心 | ||
13 | 自治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中心 | ||
14 | 驻珠海联络处 | ||
15 | 自治区干部招待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