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办《农药管理条例》宣贯启动仪式

22.06.2017  03: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活动启动仪式于6月21日在昌吉市全优农资市场隆重举行。自治区农业厅、昌吉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业厅相关处室及事业单位和昌吉州、市相关单位及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种植大户等共一百余人参加了活动。

 

新《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实施对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提出了新的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本次《条例》宣贯启动仪式将全面拉开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序幕。

 

 

启动仪式上,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丹阳做重要讲话,他强调,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依法做好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意义重大。新《条例》将农药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赋予农业部门全面履行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指导的全过程管理职责。全区各级农业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抓好新《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抓紧组织广大农业干部和技术人员学习新《条例》,在全疆营造学习新《条例》、遵守新《条例》的良好氛围,让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尽快全面掌握新《条例》,在实际工作中自觉遵循新《条例》。

昌吉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新做了讲话,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农资商会代表也分别表态发言。

 

 

启动仪式后,宋丹阳副厅长及相关参会领导观摩了现场宣传点,对活动现场的宣传资料和服务咨询进行了指导,与农药生产、经营人员进行了交流。通过实地查看市场内农药经营店的基本情况,向他们宣传新《条例》的重要调整及修订意义,并就现场农药监管、经营人员的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提出指导意见。

 

 

今后,农业厅将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广泛深入的宣贯新《条例》,加强对农药监管、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培训,形成促进依法治药、依法建农,全社会支持农业部门履职尽责的社会氛围,使农药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管理、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正规经营、使用者科学合理使用,给人民和社会一个绿色的农药,绿色的产品,绿色的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