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文件 新人社发〔2016〕127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自治区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精神和自治区职称评审向基层一线倾斜、向艰苦地区倾斜、向南疆四地州倾斜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家核定我区的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名额,综合考虑各地教育水平、教师总人数等因素,确定了各地、州、市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网上申报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纳入职称管理系统统一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函〔2016〕308号)要求,2016年评审工作统一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的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评审,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网评工作顺利开展。在进行网上申报正高级职称时,申报人员须将本人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考核评价结果及相关材料,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自治区将严格审核上报材料。
三、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教人办〔2016〕2号)要求,2016年度自治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31日18:00分,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不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6年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社、教育行政部门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把遴选推荐工作与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坚持正确的工作导向,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手段。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和校园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有关政策,确保将评审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传达到每所学校的广大教师特别是各校现任在岗高级教师,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让广大教师体会到增设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所带来的好处,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投身于基础教育事业。
(三)严格评价标准 。各地各部门在推荐评审时要按条件、按程序组织评审推荐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把一线教师、优秀教师推荐上来。要加强对申报正高级职称(职务)人员在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方面的考核评价,科学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要加大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考核结果在量化评价中的分值权重,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本地区正高级职称(职务)申报人员推荐排名的重要参考依据。被推荐人在当地应具有突出的师德名望和教科研业绩,群众公认度高,具有教育家风范,对当地教育工作具有突出的引领示范和推动作用。
(四)注意推荐的代表性。 各地各部门在评审推荐时要综合衡量辖区地域、学区、学科等分布因素,注意推荐工作的相对平衡和代表性,向在贫困县、农村乡镇艰苦边远学校和长期在一线从教的优秀教师适当倾斜,鼓励教师扎根基层、扎根贫困地区建功立业。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刘刚 (0991)3689915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干部(人事)处
郭怀军(0991)7606082
附件:2016年自治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名额.docx (下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