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陶晓萍同志获得自治区一级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16.10.2015  21: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5〕86号

 

关于批准陶晓萍同志获得自治区一级公证员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2014年度公证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新疆奎屯天元公证处陶晓萍同志自2014年11月28日起获得自治区一级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