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淖毛湖矿区白石湖露天煤矿800万吨/年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10.11.2014  14:05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白石湖露天煤矿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办环资〔2014〕2333号),批复了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淖毛湖矿区白石湖露天煤矿800万吨/年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查意见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提高煤炭回收率和节约运输能耗;要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建成运行后,达到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7万吨标准煤、露天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5.87千克标准煤/吨、选煤厂单位产品电耗不高于0.88千瓦时/吨等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