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22.05.2015  13:36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1号)和《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国能煤炭〔2014〕571号)》要求,加快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有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国家能源局启动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

根据行动计划任务和目标要求,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到2017年,全国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现代化产业化示范取得初步成效,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比2013年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更加完整的自主技术和装备体系;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比2013年提高8个百份点。

根据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依据水资源、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在新疆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科学推进哈密、准东等9个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大型煤电基地建设。重点在煤炭资源丰富、水资源有保障、生态环境许可、运输便捷的地区,根据生态环境、水资源保障情况,布局现代煤化工示范项目。禁止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限制和禁止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内建设现代煤化工项目。严格控制缺水地区项目建设。到202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60%,在水资源短缺矿区、一般水资源矿区、水资源丰富矿区,矿井水或露天矿矿坑水利用率分别不低于95%、80%、75%;煤矿塌陷土地治理率达到80%以上,排矸场和露天矿排土场复垦率达到90%以上;煤炭地下气化技术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