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

13.06.2016  06:27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总体部署,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把推动能源生产消费革命的长期战略与加强能源供给侧改革的重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布局开工建设一批重点工程项目。

此次国家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重点围绕能源结构调整工程、能源补短板工程、能源惠民生工程等6个方面,开工建设水电、核电、油气管网及储存设施等24类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2万亿元。其中,2016年预计投资约1.1万亿元,上半年预计完成投资约3364亿元。涉及新疆自治区的能源领域新开工项目有阜康抽水蓄能电站、新疆油田原油产能建设、新粤浙煤制气外送管道、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要求, 一是 全面梳理自治区2016年能源领域新开工重点工程项目; 二是 抓紧制定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的具体落实方案,将有关任务分解落实; 三是 协调推进重点工程开工建设,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