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通报两起职务侵占案 片区经理为炫富挥霍近三百万公款
16.09.2015 09:28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一贸易有限公司南疆片区经理,为了向亲戚和朋友证明自己的实力,一年时间将285.93万元公款挥霍一空,终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9月15日,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向媒体通报了两起职务侵占案件。
3月27日,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新疆某贸易有限公司报案,经核实了解到,该公司南疆片区经理吴某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伪造相关客户公司信息以及纸面资料,虚构该公司与喀什某工程公司等单位签订合同的事实,将公司钢材转卖于他人,侵占公款285.93万元。
2015年5月底,吴某被警方抓获。
吴某交代,他做了公司南疆片区经理后,权利越来越大,收的货款也都先打到了他私人银行卡里,再由他打给公司。
为了向亲戚和身边的朋友证明自己的实力,他经常将卡里的公款拿出来消费。去年9月,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问题,此时吴某已联系不到,手机也关机了。
2015年8月5日,吴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警方抓获,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无独有偶,2015年3月3日,经侦支队又接到新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警,称该公司在伊犁特克斯县的开发项目负责人王某利用职务侵占711万元,目前已联系不到。
据受害公司介绍,王某是他们从江苏请来的“管理专家”,让他负责开发项目的经营和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出于信任,公司将注册资本800万元及追加资金200万元相继打入王某卡中。
王某通过报销假账、改账和打白条的方式,侵占公款711万元。
王某在潜逃中,办理假的身份证,然后投奔到一老板名下继续做项目经营,本以为就此可以“漂白”身份,不想之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的身份证出了问题,在王某找小贩办证时,被河北警方抓获。
目前王某涉嫌职务侵占已被检察机关逮捕。(记者 刘青霞 通讯员 吴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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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201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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