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调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冬小麦最高每亩补贴180元
2019年7月起,新疆将实施2019年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每亩冬小麦最高补贴180元。
7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对现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对于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农户,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同时新疆特色作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也有了新标准。
其中,新疆冬小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由现行的130元/亩调整为180元/亩,春小麦仍执行2018年标准,保持在115元/亩不变。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和农药管理处工作人员刘艳祥介绍:“以前种植小麦,每亩地补贴100元,从2018年实施小麦收储制度改革后,将冬小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地130元,2019年种植冬小麦补贴又提高到180元,也就是说现在比2018年每亩地补贴提高了50元。”
此外,新疆还将对种植青贮饲料、苜蓿、玉米和优势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进行补贴。其中,种植青贮饲料、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
而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据情核实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0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经济作物由地县结合县城发展实际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确定特色经济作物补贴范围(不含棉花、林果、蔬菜)。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他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
需要领取补贴的农民,每年可将土地面积向村委会进行申报,并由当地乡镇和农业部门进行核查、公示,确认无误后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清册等,由财政部门组织补贴发放。
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以及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以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和违法开垦的耕地不予补贴。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李晶说,耕地地力是指耕地的基础生产能力,对现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进行调整优化,是当前新疆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仅可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扩大优质冬小麦种植规模,还使农业生态资源得到保护,进一步推进了新疆农业、畜牧业和特色产业持续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