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互联网新规:网络属公共设施 应秉持中立

28.02.2015  12:03

   新疆日报网讯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26日3票对2票通过了一部互联网新规,认定宽带网络属于公共设施,不得为大公司提供付费的高网速服务。报道指出,这个决定是高速互联网服务进入美国家庭的管理上的一个里程碑。

  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主席汤姆·惠勒说,委员会在使用“工具箱中的所有工具来保护创新者和消费者”。

  新规则是以3票对2票通过的。投支持票者与投反对票者分来自两个不同的党派。新规旨在确保任何内容不被屏蔽,同时,互联网也不会被分割出网络及媒体公司可以付费使用的快速路,把慢速路留给其他人。这是网络中立概念的核心原则。

  解释新规则时,民主党人惠勒说,能够接触和使用互联网“至关重要,因此不能由宽带提供商制定规则”。

  除了有线网络,针对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移动数据服务也将受新规监管。决议还包括保护消费者隐私的条款,和确保残障者及偏远地区都能使用互联网的内容。

  投票前,委员会的五名成员都发了言。共和党人对规则提出了尖锐批评,指责它太宽泛、含糊、没有必要。共和党委员阿吉特·佩说,新规意味着政府干预一个活跃、充满竞争的市场,可能会打击投资,削弱创新,最终伤害消费者。

  “互联网没有出问题,”佩说,“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

  新规的影响主要取决于细节内容;目前尚不得而知。这些规则至少要两天后才会公布,至少两个月后才会生效。很可能还会发生诉讼,对新规发起挑战。

  FCC此次在监管上迈出了一大步,根据《电信法》第二章,把高速互联网服务定义为一种通信服务,而非信息服务。这条法律中的分类起源于电话公司时代,把电话服务归类为公共服务。

  但新规是对第二章的选择性使用,一些条款被采纳,一些则被规避。FCC不介入公司的定价决定和工程设计决定。惠勒在表决前极力为新规辩护,说这种定制式的监管方式绝不是老式的公共设施法规。“这是21世纪的法规,适用于21世纪的行业,”他说。

  新规的反对者包括有线电视网和通信公司。他们说,对第二章的采用开启了政府干预商业决策的大门,如果被执行,会降低投资积极性,导致价格提高,伤害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