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编制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规划

14.09.2015  09:46
新疆编制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规划

城区加油站车行距离不小于1.8公里

  城区到底设置多少加油站合理?加油站之间的适宜距离应该是多少?13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了解到,新疆开始着手编制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该规划对城区、国道、省道、县乡道公路以及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设置都做出具体要求。

  此次规划将根据新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能源、车辆发展趋势,以严格控制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科学制定目标为原则。做好《规划》编制,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新疆成品油行业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突出成品油零售体系与成品油配送体系有机结合,促进中心城区和乡镇农村成品油销售网络协调发展。

  自治区商务厅要求,各地在网站设置方面,要根据当地经济、人口、城镇化、汽车保有量变化趋势,兼顾资源环境约束和天然气、电动汽车、生物燃料等替代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考虑当地成品油流通企业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优化布局,既要保障市场供应,又要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规划重点控制网点密度过大、重复建设严重地区布点数量。在新增数量范围内,要优先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尚无加油站的乡镇、老城区、新增道路、新增城区等薄弱环节布点。

  规划进度安排

  ○前期调研阶段(2015年9月-11月):各地(州、市)商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尽快成立规划编制机构,组织实施前期调研和实地查看,提出基本框架与思路。

  ○研究起草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4月):各地(州、市)在调研基础上形成规划初稿,邀请当地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企业对规划进行研究论证,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评审。

  ○形成阶段(2016年5月-6月):自治区商务厅邀请评审专家对地(州、市)上报的《规划》进行复审,并组织开展各规划之间的衔接和论证分析工作。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审批稿。

  ○批准发布阶段(2016年7月-8月):审批稿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统一印制成册,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商务部。

  加油站设置原则

  1、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小于0.9公里,即与周边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得小于1.8公里。布局类型为城区加油站的,若所在道路与国省道、县乡道(含村道,下同)交叉,与国省道、县乡道已有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得低于1.8公里。

  2、国道、省道加油站每百公里不超过6对(12座),即在总量符合要求的基础上,与相邻加油站车行距离原则上不低于8公里,在道路设置隔离带的情况下,可根据车流量酌情设置对站;国省道穿越城区的路段可参照城区加油站设置原则;布点类型为国省道加油站的,若所在道路与城区道路交叉,与城区已有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得低于1.8公里,若所在道路与县乡道交叉,与县乡道已有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得低于8公里。

  3、县乡道公路沿线原则上百公里不超过10座,即在总量符合要求的基础上,与相邻加油站车行距离原则上不低于10公里。

  4、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原则上百公里不超过2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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