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绿化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4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5〕5号)要求,现将2016年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机关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全区公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增强全民多大的绿化意识,营造全社会植绿、护绿、兴绿、爱绿党的良好风尚。2、负责全区公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组织协调,调动一切力量,投入国土绿化的伟大事业。3、负责对全区公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的检查监督,逐步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4、负责全区的绿化评比表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形成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的格局。
(二)机构设置
根据自治区编委批示,我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数15人。是独立核算的一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2016年部门预算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16〕1号),自治区绿化委员会2016年收入27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4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239.9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16.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84万元。
项目支出40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义务植树绿化宣传费30万元,《新疆古树神韵》出版费10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14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专项业务工作对接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附件:201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