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
3月30日,最高法公布的第二批人民法院环保行政案件十大案例中,环保部门作为被告的有8件,胜诉6件,败诉2件。同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1月~2015年11月,全国法院已受理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43917件。
数字攀升背后,是相关各方环境意识、法治观念的增强。对推进环保事业来说,这显然是一个积极信号。从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例来看,原告既有公众和企业,也有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被告既有环保部门,也有政府及相关部门;内容既涉及高铁、钢材等行业监管,也涉及噪声、水源等污染防治;案由既有质量验收、环评等履责纠纷,也有推诿、拖延等不履责诉讼。综合来看,案件类型多,涉及领域广,典型意义突出,充分体现出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理念在环保领域的强化。
总体上,依法行政要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法定职责必须为,否则就是缺位、不作为;二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否则就是越位、乱作为。当前,全国绝大部分环保部门都能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规范执法,这一点从案件的胜诉率上可以看出来。但我们必须承认,在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尚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各当事方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环保行政案件不断增多亦在情理之中。利益相关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管最后判决如何,对环保部门来说,都是一种监督和提醒。
对于这类监督,环保部门应持开放心态,建设性地看待和接受,将之看做对提升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督促和鞭策。一方面,站在被告席上,不用慌,不用乱,也不用怕,而要讲事实,摆依据,善应诉,只要是依法行政,舆论会理解,法律会支持,同时一旦被判定败诉,也要敢于担责。另一方面,回到工作当中,依然要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不能因为担心可能成为被告,畏首畏尾,缩手缩脚,谨慎过度,导致效率下降,甚至推诿拖沓。
无论胜诉还是败诉,对环保部门来说,都要善于从这些案件中总结经验教训。环保涉及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处理不好,每一个程序不够规范,每一方利益受到损失,都有可能引起争议,被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基于此,要始终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让所有的行政行为于法有据、于理可依。
可以预见,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强化,环保部门成为被告的现象还将出现,甚至有可能增多。对此,公众会逐渐习惯,环保部门也要逐渐习惯。一定意义上,这是环保事业不断进步的一个重要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