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

19.06.2015  21:23

            为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学习宣传工作,巴州环保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1、自6月17日起,巴州环保局在《巴音郭楞日报》环保宣传专栏陆续刊登《办法》原文,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2、结合核安全文化宣贯培训,将《办法》列为培训内容之一,对巴州5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共计82人进行了培训;3、结合日常检查,向核技术利用单位广泛宣传《办法》。
            《办法》经2015年2月25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辐射污染防治的高度重视,对进一步规范我区辐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法律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