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经验反馈平台正式运行 完善核电厂经验反馈体系

26.07.2016  16:07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核电厂运行安全水平,国家核安全局近年来组织建立了国家层面的运行核电厂经验反馈体系,国家核安全局经验反馈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也于日前正式运行。

  这一平台是运行核电厂经验反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核电厂运行经验反馈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具备信息汇总和查询、异常重要性判定、纠正行动跟踪、安全状态评价等功能。平台于2014年11月上线试运行,试运行以来,平台运行总体平稳可靠,使用状况良好。根据试运行情况,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平台功能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改进。

  据悉,平台正式运行后,运行核电厂应分别在运行事件发生后6 日和33 日内,将运行事件通告和报告上传至平台;于每个月开始后的10 个工作日内上传上个月的内部事件清单和摘要至平台,并及时上传经国家核安全局筛选后的内部事件报告。此外,运行核电厂应将运行阶段月报告在次月10 日之前、年度报告在次年4 月1 日之前上传至平台。

  同时,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将监督周报在次周周五之前、监督月报在次月15 日之前、重要情况通报在编制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检查报告在检查活动结束后30 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