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经济林基础数据调查及上报工作的通知
新林传发〔2014〕147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自治区直辖县级市林业局,自治区林科院,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优势特色经济林发展布局规划》,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我区经济林种植、生产、加工、贸易等方面的最新动态,引导和促进经济林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继续开展全国国经济林基础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造经函〔2014〕57号)文件要求,现对各地州市、有关单位经济林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进行摸底调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此次调查涉及2013年的经济林数据,调查表以县(市)、区、林场为单位填报、各地州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管理局需认真审核、汇总。要求与2013年自治区林果业统计年报重叠的统计数据相一致。
2、填报方式采用网络在线系统报送。
网址为:http://202.99.63.186/jj1/的“2013系统”进行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和汇总。
3、系统为各县(市)、区、林场设立了用户帐号,账号及初始密码(见附件),初次登陆系统后,请首先修改初始密码和填报人信息,统计系统使用说明设置在网络在线上报系统内,请认真阅读。
4、网络填报的具体事宜由国家林业局经济研究中心负责。技术咨询电话:刘艳萍、邸萍萍010—84239638、010—84238367(传真);毛炎新13671257510。
5、各县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务必于2014年11月20日前完成数据填写、汇总和上报工作。
自治区林业厅联系人:李 彬
联系电话:0991—5859557
附件:各地州市、有关单位用户帐号及初始密码
自治区林业厅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