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迁建项目清真寺等四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迁建项目清真寺等四项 (项目名称)已经 新发改投资【 2014 】 122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号台地 ;
2.2. 工程规模: 27447.49 ㎡ ;计划总投资: 150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迁建项目清真寺等四项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清真寺、综合楼(图书馆)、室内体育馆、锅炉房、大门、门卫室、校园内道路、管网、地坪等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内容)消防工程、弱电工程、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及室外体育设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27447.49 ㎡(含地下面积 4382.73 ㎡)。其中清真寺面积 1410 ㎡;综合楼(图书馆)面积 20558.15 ㎡(含地下 3814.8 ㎡);室内体育馆面积为 4871.21 ㎡ , 跨度 36.8 米;锅炉房面积 608.13 ㎡(含地下 567.93 ㎡)结构类型为框架、框剪结构 ;
2.4. 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4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工期: 593 天 (日历日);
2.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3. 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 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 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 19 : 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施工总承包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及一级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预审 。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 ,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0 月 08 日 至 2014 年 10 月 14 日 (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10 时 至 13 时, 下午 16 时 至 19 时, 到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194 号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押金每份 3000 元。
6. 评估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新疆信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
地址: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 695 号 邮编: 830000 联系人: 马雷 联系电话: 0991-2579263
传真: 0991-2579263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 194 号 邮编: 830063
联系人: 李昱骁 联系电话: 13899901320 传真: 0991-4646942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乌鲁木齐市金银路 82 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十楼、十一楼(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南侧)
邮编: 830002 联系人: 杨兴中 联系电话: 0991-8867408 传真: 0991-8867408